“我举报我自己”

  据银行工作人员称★,当时的监控已经找不到了,但银行后台有当时开卡人的照片留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八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8月★,河南郑先生发现自己莫名欠债26万★。而起因在于其2013年4月丢失的一张身份证。

  “被股东”★“被法人★”或★“被高管”了,可以及时向登记机关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册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你从来没有参与过信用贷款,办过信用卡或其他贷款服务,可以不用看了★,没啥毛病。

  那银行是怎么开卡★、办理U盾的呢★?对此,涉事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银行开卡需要身份证和人脸识别比对。“当时的话★,那个机器是不通过的★,是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去手动通过的。”

  如果真的发现自己无缘无故拥有了公司法人、股东或高管等身份,遇到“被股东”的情况★,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教你两种诉讼途径★。

  后果: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父母可以申报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但是

  能注册登录的人,进去看看★“个人信用报告★”★,就能看到你到底有多少信用卡、贷了多少款、有没有为别人担保贷款等等信息。

  这家公司从2018年8月份开始疯狂“开票”,目前能显示出来的金额在146万左右。

  在“被股东★”时,民事诉讼是常见的救济途径,被冒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起诉公司侵犯姓名权,

  2020年一天,从未经商的小王发现,自己成了200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他对此毫不知情★。

  当事人在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自己被冒名的情况下★,其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规定,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错误为由,要求撤销该登记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确实存在冒名登记事实的★,

  此前,某工业大学多名学生反映在官方渠道查询到自己纳税记录异常,明明自己人还在学校上着学,却有记录显示自己在上班★。

  总之,大家要切记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及相关票据,一旦发现自己身份信息被冒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规定★: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或者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应依法作出撤销登记决定。

  夏女士把情况反映给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她通过市监局的反馈得知,有人利用U盾,于2017年7月3日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信息,经由线上变更为夏女士本人。之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是一个姓张的人。

  近日,夏女士从代账会计处得知★,自己在深圳有一家公司。深入一查后,她吓了一大跳。

  要求判令公司停止侵犯被冒名人姓名权★,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同时确认注册文件上签名全部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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