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即注册地为吉林省的投标单位,应当使用本项目要求类别的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4.2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1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入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授权人+电话”★,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3.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建筑工程业绩至少有一项。

  5.2解密方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投标人公布。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7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文件采用远程解密形式递交。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055㎡,总建筑面积50621★.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总计容面积)为49715★.17㎡(一号楼为物业用房★,共1层★,规划建筑高度5★.45m★,建筑面积476★.39㎡,备注:含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16.71㎡★,含配电站建筑面积171★.83㎡,含便利店建筑面积87★.85㎡;二号楼为住宅,共15层,规划建筑高度45★.45m,建筑面积8514.01㎡;三号楼为住宅★,共17层★,规划建筑高度51.55m★,建筑面积10127.06㎡★;四号楼为住宅,共17层,规划建筑高度51★.55m,建筑面积10127.06㎡;五号楼为住宅★,共17层,规划建筑高度51★.55m★,建筑面积9707★.92㎡,备注:含水箱间建筑面积36.23㎡★;六号楼为住宅共17层,规划建筑高度51.55m★,建筑面积10127.06㎡;七号楼为社区★、养老用房,共2层,规划建筑高度5.40m,建筑面积658★.46㎡;八号楼为设备用房,共2层★,规划建筑高度4.70m★,地上建筑面积66.17㎡,地下建筑面积为905.96㎡,备注: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换热站★、锅炉房;九号楼为门卫★,共1层,规划建筑高度4★.9m,建筑面积45.64㎡)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万元)。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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