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5年公务员招录+河北选拔选调生公告!张家口职位表→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缴费使用支付宝扫码方式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的报名考务费每人145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 认真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肯奉献、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形分组的按蛇形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5.职位条件中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7月底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参考《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2★. 党员(含预备党员)★,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学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非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证件审核、面试、体检及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3.报考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司法厅系统)★、定州市、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考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能测评标准★。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要认真查看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等等报考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特别提示:考生报名前要按照体能测评标准进行自测★,自测成绩不合格或不稳定的,建议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外的职位,避免因体能测评不合格错失选择报考其他职位的机会★。

  1★.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5年7月31日前),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就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考生:面试成绩高者★、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各市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各市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不能提供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4. 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月中旬★,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8日9:00至2月13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月14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4日17★:00。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4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1.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3.职位条件中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本县县乡事业编制(不含学校★、医院)在岗满5年人员★,在岗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2.职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4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5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为满足河北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先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先分职位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合格的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和面试★。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对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1. 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2025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4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河北省2025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

  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单位凭录用通知报到等相关手续。

  1★.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选调生★。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省直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退费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在报名系统中★“减免申请★”模块提交审核材料→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报名截止前上传★。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2.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线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列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河北省青年志愿者中心填写盖章。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在报名系统中“减免申请”模块提交审核材料→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报名截止前上传★。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

  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填写盖章。

  报考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诚信报考★,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者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手机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以免影响报名★。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面试前需参加体能测评且成绩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截至2月14日17: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2月15日12:00-18:00,按报名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5.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再允许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地市的市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8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9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9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9日以后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9日以后出生)。

  1.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3★. 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9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2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河北省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的战略之举,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对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含试用期)★,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管理★、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交流轮岗★、遴选调动、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名前,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逐一对照,结合报名系统提示,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证件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证件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职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2.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月12日,考生按照★“体能测评安排★”★,持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评表》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分职位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4月14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招录网站公布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资格证件审核人选。

  2.查看笔试成绩。阅卷工作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月中旬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于4月11日9★:00至13日17:00期间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体能测评表》。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2.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公务员法、选调生招录有关政策法规,现将2025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5. 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2025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064名。其中,石家庄市160名,承德市52名★,

  4★. 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4. 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各市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认真审核考生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分别组织。

  1.查看体能测评安排和证件审核地点。4月上旬★,考生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和体能测评安排。报考省司法厅监狱系统职位的考生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及证件审核地点★。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省检察院招录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及证件审核地点★。

  2. 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5年2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1. 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式样附后)。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3月10日9:00至3月15日14:3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1★.职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5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报考各设区市和雄安新区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的设区市和雄安新区进行笔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报考各类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和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其中★,申论考试对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申论试卷类型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试卷分三类: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10日9★:00至16日9:30期间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6.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缴费使用支付宝扫码方式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张家口市102名,秦皇岛市76名,唐山市96名★,廊坊市52名★,保定市132名★,沧州市76名,衡水市44名★,邢台市92名,邯郸市144名,定州市30名,辛集市6名,雄安新区2名。各地选拔计划中男女各占50%。

  报考者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党建网()查询招录职位信息(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具体职位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见《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线)★。

  全省共设12个笔试考区,分别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和雄安新区★。考生参加笔试的考区安排如下: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手机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以免影响报名。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此类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形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5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4月24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3. 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证明(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本次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在2026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开始前有效★,期间如有新的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从未被录用的人员中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考生可参考《河北省2025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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